不久后,小三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旬老事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汉化婚原婚姻关系无效。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名登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记结宣告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无效。昨日,告上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属无效婚姻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
后来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因此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
经查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近日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